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非人灵长类动物(恒河猴)实验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资金已落实,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和项目内容
(一)本项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天荣街16号。
(二)本项目控制价:26万元。
报价包含:动物使用费用、常规动物饲养费、动物给药费、动物抽血、体温检测、体重检测、穿刺取淋巴结、穿刺取骨髓操作费、实验耗材、样品及实验相关纸质资料寄送费、税费等。
报价超过本项目控制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内容: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实验方案(附件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实验技术服务:
1.恒河猴采购或实验动物提供;
2.实验动物入场检查、检疫、适应性饲养及日常饲养管理;
3.动物随机分组、编号及个体信息记录;
4.按照实验方案实施疫苗或受试物免疫操作;
5.按照规定时间点完成外周血采集;
6.根据实验需要开展淋巴结细针穿刺或其他经采购方确认的微创采样操作;
7.根据实验需要开展骨髓穿刺采样;
8.血清、血浆、PBMC及其他相关样本的分离、处理、冻存及保存;
9.实验期间动物一般状态观察,包括但不限于体重、体温、进食情况、活动状态、局部反应及其他异常情况;
10.按照实验方案完成临床观察及相关安全性记录;
11.根据需要协助完成样本包装、冷链保存及运输;
12.提供完整的实验原始记录、动物信息、操作记录、采样记录及实验总结报告;
13.配合采购方完成实验期间的技术沟通、方案调整及异常情况处理。
如采购方需将PBMC、淋巴结细胞或骨髓相关样本进一步用于流式细胞术、ELISpot、单细胞转录组测序、BCR/TCR测序等实验,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对样本进行相应处理,确保样本质量满足后续检测需求。本项目原则上仅开展免疫及免疫后采样研究,不涉及病毒攻毒及动物处死取材;如后续研究方案调整,以双方书面确认的实验方案为准。
(四)本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需求实施,限于合同签署后12个月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果提供审计报告作为证明,须附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acc.mof.gov.cn)报备并获取全国统一验证码(防伪二维码),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文件。
(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具有本招标入围业务的经营范围与同类经营业绩(不少于2个)。
(九)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十)供应商具有符合要求的实验动物使用或相关技术服务资质。
(十一)供应商具有开展恒河猴等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研究的条件和经验。
(十二)供应商能够提供实验动物合法来源及相关质量证明。
(十三)供应商具备非人灵长类动物免疫、采血、淋巴结穿刺和骨髓穿刺的操作经验。
(十四)供应商具备PBMC分离、冻存及生物样本规范管理能力。
(十五)供应商具有健全的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和质量管理制度。
(十六)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及实验动物管理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十七)供应商能够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完整、真实、可追溯的项目原始记录。
(十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其他比选相关事宜
(一)比选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须全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价表(附件二);
4.实验动物相关资质证明;
5.非人灵长类动物实验设施及实验条件说明;
6.恒河猴来源及质量控制说明;
7.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8.实验动物饲养及健康管理方案;
9.免疫、采血、淋巴结穿刺和骨髓穿刺技术实施方案;
10.PBMC及其他样本处理、保存和运输方案;
11.动物福利伦理及质量保障措施;
12.项目进度及服务承诺;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二)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对建设现场及周围进行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未做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收取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17:00。
(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请潜在供应商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送至以下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荣街16号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科学楼南楼327室;石老师收,电话:13810878332。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6年9月18日 10:00。
(二)比选地点: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科学楼321会议室。
六、比选程序及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均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由比选小组对各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递交的文件进行拆封、评审评分,评分因素及标准详见附件。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暂定为本项目供应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官网(https://www.ipbcams.ac.cn)上发布,其余任何信息渠道对本次公告的相关转载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均不予认可。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荣街16号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13810878332
附件:1..实验内容及技术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