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26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病原所”)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所,是国家为加强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专门布局的从事传染病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及人才培养的科研单位。病原所开展病原生物学及免疫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结构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等相关领域高水平科学技术研究,开展相关领域诊断、预防、治疗等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咨询服务,承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重大医疗科学技术保障及支撑任务,承担着北京协和医学院病原生物学及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任务,是呼吸和共病全国重点实验室、病原体感染防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病原系统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医学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分中心和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平台建设单位。
病原所新园区于2023年全面投入使用,环境优美,设施完备,临近地铁,交通便利。拥有43000平方米现代化、标准化的实验和办公空间,建有成熟的结构生物学、分子与细胞影像、多组学质谱、细胞分析技术、高通量测序和分子互作等技术平台;拥有冷冻电镜、激光共聚焦显微镜、超高分辨率质谱仪、高通量测序仪和高性能计算集群等高精尖设备,并统一纳入所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https://ins.ipbcams.ac.cn/)管理,形成开放共享的多功能技术支撑体系。
根据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生源应为京内生源(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或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的京外生源。上学期间及择业期有社保缴费记录或工资税收记录的毕业生不纳入接收范围。
2.海外高校毕业生或港澳台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学历学位,并可于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教育部留学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学术不端行为,无师德失范行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热爱卫生健康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生岗位信息表》)。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4)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有意者请在2026年3月1日(以收到《应聘报名表》为准)前将一份Word形式的电子版《应聘报名表》(附件2)与一份合并PDF扫描件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recruit@ipbcams.ac.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PDF扫描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排序后合并为1个PDF文件:
1.本人签字的《应聘报名表》扫描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及变更页扫描件、户口簿本人页及变更页扫描件
4.目前正在攻读院校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6.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统招证明扫描件(就业推荐表标明统招的不用提供统招证明扫描件)
7.其他证明材料。
邮件主题及应聘报名表请按以下方式命名: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注意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如:2026101+张三+博士+微生物学。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者不再进行通知。
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须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由研究所研究决定是否按该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招聘、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对于取消的岗位,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单位通知规定时间前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相应环节者不再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经研究所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实际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招聘、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最终岗位面试人选不足2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研究所将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人选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手续办理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研究所对录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为事业编制员工,签署聘用合同。
(二)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应聘者应确保本人已详细阅读、理解并认可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政策内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如与事实不符,本单位有权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因填写信息不全、错误等,对应聘资格造成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四)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不畅无法联系或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未尽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范老师
联系电话:010-81219437
电子邮箱:fanyingfei@ipbcams.ac.cn
附件:1.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生岗位信息表
2.应聘报名表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
2026年1月26日
